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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法院执行受监督理念渐获认同
来源:中国平安网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作者:

      近年来,民事执行工作遭遇了诸多非议,执行难和执行乱问题愈演愈烈,伤害了执行权威和司法权威,已成为法院和社会的一块心病,要求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呼声随之高涨。

  在这样的背景下,经过充分沟通、协商,201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山西等12省试行执行监督工作。

  如今,一年多过去了,这些地区试点成效究竟如何?《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有关负责人。

 

审查执行监督案1589件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12个试点地方共确定441个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其中省级院两个,市分院62个,基层院377个。

  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各试点单位共受理执行监督案件2115件,审查处理1589件,立案1480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136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65件,采取其他监督措施154件。检察建议获采纳1216件,纠正违法59件,其他监督意见获采纳71件。

  “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除了‘两高三部’《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两高’《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及开展试点的通知外,各地检法两院的会签文件以及各地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也起了重要作用。”最高检民行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各试点地方省级检察院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通过与高级法院会签执行监督试点文件,确定试点单位,建立检法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执行监督程序。在省级两院会签文件的基础上,大多数试点单位的市分院、基层院也与同级法院会签了执行监督文件。

  “通过与法院会签文件,或者自行制定工作规范等方式,各试点单位对执行监督的案件来源、监督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并建立了两院定期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这位负责人说。

 

执行监督环境正在形成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郭跃武申请执行监督案时,查明被执行人郭跃武生病瘫痪无经济来源,其居住的房屋评估价57838元,却被区法院未经拍卖直接裁定抵顶申请人债权15000元。

  西夏区检察院认为区法院违反执行程序且严重超标执行,遂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区法院复查后撤销原裁定,并对承办法官给予记大过处分。

  “这个典型案例说明,检察机关的监督不仅促使该执行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也消除了法院违法执行带来的恶劣影响。”最高检民行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发现和纠正了一批执行违法案件,有力回应了社会各界加强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呼声。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执行监督的有效性,对执行乱起到了遏制作用。

  “当然,这离不开法院的理解和支持。”这位负责人说,通过试点工作,“法院的执行活动要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理念逐步得到认同。

  他透露,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单位通过与法院沟通协调、会签文件,使大多数法院认识到了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中央司法改革的方向。在这方面,最高法执行部门积极支持并大力推动。“尽管少数人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但总体上,执行活动要接受检察监督的理念已经逐步得到认同。”

  与此同时,通过各试点单位的宣传和个案效应,特别是通过试点单位向各级党委、人大的汇报,执行监督逐渐引起各级党委、人大的重视,社会各界也逐渐了解并认同检察机关执行监督的职能,良好的执法环境正在形成。

 

专门执行监督机构待建


  最高检民行厅有关负责人对一年多的试点给予了高度评价。“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各种颇有成效的方法开展执行监督工作,一方面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大大丰富了执行检察的实践,为执行检察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为执行检察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他举了许多颇具说服力的例子。如甘肃、宁夏、上海等地确立了执行监督与违法行为调查共同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在执行监督案件中引入违法行为调查,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更换办案人、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手段开展执行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推进试点工作的过程,也是民行干警摸索执行监督方法,增强执行监督意识,积累执行监督经验的过程。”这位负责人认为,试点一年多来,切实锻炼了民行检察队伍,监督能力普遍得到提高。

  这位负责人也承认,“执行监督工作整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

  据了解,目前检察机关尚未普遍设立专门的执行监督机构,配备专门的执行监督人员,机构和人员配备都比较缺乏,执行监督的业务培训也有待加强。

  “民诉法修改草案明确了执行监督的内容,执行监督将成为检察机关今后的重要任务。”这位负责人表示,为有效履行执行监督职责,完成监督任务,检察机关将及早应对,加快执行检察机构、人员的专业化建设。